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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4 - 26
专业上海货代 请找上海天鸣导读:2017年3月出口增长9.2%,2017年第一季度出口成长4.9%,增幅创新4年新高,尽管市场仍存在负面因素,但是整体看处于上升周期。  综合泰国媒体4月25日消息,泰国商业部昨天(24日)公布,2017年3月出口增长9.2%,2017年第一季度出口成长4.9%,增幅创新4年新高,尽管市场仍存在负面因素,但是整体看处于上升周期。商业部将与民营企业召开会议商讨及寻找应对美国贸易政策的方案,将积极寻找新市场代替美国市场。  商业部贸易策划办事处负责人披差隆透露,3月出口总值达208亿8800万美元,同比成长9.2%,主要得益于泰国对中国及印度的出口大幅攀升,可分为中国市场增长47.6%及印度市场提升14.9%。2017年第一季度的出口增长率达4.9%,增幅为创近4年新高,主因来自燃油价格大幅上涨,刺激出口价格跟进油价攀升,全球经济逐渐好转也是推动商品出口成长的因素之一。世界贸易组织(WTO)评估,今年2月全球贸易增长率高达6.4%。  商业部统计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前五大重要出口商品依次为汽车设备及零配件,出口价值达64亿5759万美元,同比降低3.06%;其次是电脑设备及零配件,42亿91万美元,同比增加3.33%;珠宝及首饰,出口额为37亿2938万美元,同比减少21.03%;橡胶制品,出口价值为24亿5807万美元,同比攀升62.01%;以及塑料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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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5 - 25
导读:目前,每年经玉林集散和中转的进出口报关中药材达70万吨左右,金额超过300亿元,成为国内进出口中药材最大的集散地和中转站。  玉林市将中医药健康产业作为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初步形成了涵盖药材种植、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药材贸易、医疗、科研和文化传播等较为完整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和健康产业体系。2016年,玉林市中药材种植面积40多万亩,占广西的五分之一,中药材总产量9.7万吨,销售收入10.1亿元。目前,每年经玉林集散和中转的进出口中药材达70万吨左右,金额超过300亿元,成为国内进出口报关中药材最大的集散地和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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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8 - 27
导读: 8月24日,一名熟悉谈判情况的知情人士称,按照汉莎航空的报价提议,它将收购破产的柏林航空旗下位于奥地利的休闲航企Niki以及其它飞机。  1.澳洲航空计划2022年之前开通悉尼直飞伦敦航线  据路透社报道,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如果可以从空客或者波音获得达到航程要求的客机,澳洲航空将于2022年之前开通由悉尼直达伦敦的航线,该航线飞行时间将达到20小时。  该人士还表示,关于该航线的正式声明预计将和澳洲航空上一财年的报告周五一同发布。  2.消息人士:汉莎出价数亿欧元,欲购柏林航空资产  据路透社报道,8月24日,一名熟悉谈判情况的知情人士称,按照汉莎航空的报价提议,它将收购破产的柏林航空旗下位于奥地利的休闲航企Niki以及其它飞机。  合计来看,汉莎想要收购柏林航空最多90架飞机,其中将包括汉莎已经从柏林航空那里租来的配备机组人员的38架飞机。  该知情人士表示,汉莎这份报价提议金额在数亿欧元。  3.消息人士:Condor航空准备报价收购柏林航空飞机  据路透社报道,8月24日,一名熟悉谈判情况的知情人士称,托马斯·库克公司旗下的德国休闲航企Condor航空有意收购两位数的柏林航空飞机。  该知情人士表示,Condor航空正在准备一份具体的收购要约,他还透露,Condor航空主要感兴趣的是短程航线,但也包括部分远程航线。  4.1-7月,俄罗斯航空客运量达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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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10 - 13
导读: 美国商务部9月底对进出口代理该案作出初步裁定,对庞巴迪征收近220%的反补贴税。  当地时间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会见到访的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两人会晤的重中之重是贸易问题。前有北美自贸协定重谈不拢,后有波音告状庞巴迪,美加两个邻国的进出口代理贸易争端愈演愈烈。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称,特鲁多访美的时机十分微妙,在华盛顿刚刚决定对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征收高额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背景下,加美贸易战一触即发。与此同时,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更新北美自贸协定的第四轮谈判当天就在美国弗吉尼亚州阿灵顿举行。  特朗普几乎毫无掩饰地表示自己打算撕毁北美自贸协定(NAFTA),加拿大媒体报道称,美国的要价相当具有单边贸易保护色彩,特朗普又一直将“不能满足我的条件,我就终止NAFTA”挂在嘴边,这几乎意味着谈判将注定陷入僵局。加拿大《蒙特利尔日报》11日称,特朗普提出“美国打算分别和加拿大、墨西哥签署不同的贸易协定”,特鲁多则表示“我们已经什么都准备好签了”,言下之意,即便是一份意味着北美进出口代理自贸协定寿终正寝的协议,他也打算接受。  不过特鲁多也不是无牌可打。加拿大进出口代理国际广播电台称,随着与美国的贸易争端加剧,加拿大有意放弃向美国波音公司采购飞机的计划,转而从澳大利亚购买战机。加拿大公共服务和采购部日前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称已经向澳大利亚发出正式信函,表示有兴趣购买澳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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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12 - 29
导读: 1-11月,全区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到727亿元,同比增长26.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7个百分点;加工贸易项下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分别达到75.1%和56.9%。  今年是广西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开局之年,1-11月,全区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到727亿元,同比增长26.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7个百分点;加工贸易项下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分别达到75.1%和56.9%。  今年以来,广西充分发挥中央及自治区加工贸易专项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改善物流条件,加强加工贸易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极大改善了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条件,全区初步形成“龙头企业带来配套企业、大项目带动小项目”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新格局。  下一步,广西将按照“抓龙头、带配套、谋增值”的发展思路,组建加工贸易产业招商服务中心,以专业机构开展加工贸易招商引资工作;把自治区加工贸易产业重点园区打造成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大平台,引领转型升级发展新高地;推进南宁-钦州-北海北部湾沿海加工贸易产业带加快发展,推动东兴-凭祥沿边加工贸易产业带及西江沿江加工贸易产业带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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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04 - 04
导读: 同为世界制造大国,与中国的贸易逆差一直是印度政府的一块心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印度打算祭出奇招。  同为世界制造大国,与中国的贸易逆差一直是印度政府的一块心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印度打算祭出奇招。据印度“livemint”新闻网2日报道,印度商工部正在郑重考虑将宝莱坞巨星阿米尔·汗任命为形象大使,展示印度的服务业,进而促进服务业出口,减少贸易逆差。  选择阿米尔·汗当然是看中他在中国民众心中的知名度。从早些年的《三傻大闹宝莱坞》,到近两年大热的《摔跤吧!爸爸》和《神秘巨星》,都在中国创下票房奇迹。这些影片无一例外地传达了励志向上的人生态度。  印度政府希望将这种知名度“变现”。“livemint”新闻网援引印度商工部一名匿名官员的话说,“阿米尔·汗赢得了无数中国人的心,他能为印度在中国赢得善意,他可以成为我们在中国的品牌推广大使,展示我们在服务业上的优势”。据报道,印度商工部已将这个提议递交给外交部。“外交部正在积极考虑。”这名官员补充说。  近日,与中国的贸易逆差是印度媒体上的热门话题。印度《第一邮报》称,3月26日,在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和印度商工部长苏雷什·普拉布联合主持下,两国在印度举行了经贸联合小组第11次会议。双方讨论解决贸易不平衡的办法,并同意制定“中长期路线图”。  中国对印度出口份额仅占中国对全球出口总额的2.8%,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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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4 - 21
进出口代理报关的程序和所需要的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都较为复杂,所以必须要事先做好充足的准备以免影响报关周期。不管是在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不但会延长报关的周期并且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进出口代理时需要提供资料有哪些:1、报关时需提供的资料:专业的进出口代理报关时需提供的资料有集装箱单、货物发票、进口货物申请登记明细表和货代资料等,还要注意比如发票上必须要有中文品名、型号等等。特别注意发票上必须要有商品品名商品数量、货物单价和币制、总价格和所属品牌、商品型号和贸易方式、出货口岸等信息。2、返修货物报关需提供的资料:进出口代理在返修时需要提供箱单、发票、货代资料、原出口箱单&发票。比如发票上必须要有商品品名、商品数量、货物单价、币制、商品总价、所属品牌以及商品型号;货代资料,入仓货物提供入仓单号,快递货物提供运单号及运单复印件;客户所在国官方或我国认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货物检验证明(由宝安机场海关退回报关的可不提供);返修货物自报关进口之日起半年内必须退运出口。3、新产品备案需提供的资料:进出口代理在新产品备案时需提供物料清单表和样品。比如表中物料名称由工程师及报关员共同负责对应海关名称;经备案后物料必须有明确来源单证(进口报关单或国内购买发票)。以上四个方面就是进出口代理报关时提供资料的注意事项,虽然信誉好的进出口代理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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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5 - 11
国际货代行业为许多企业提供了方便,经过委托后承运方会立刻缮制委托书,并通过做箱、订舱、报关、提单、签单等,尽快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完成货代合作。由于货代公司的商脉线极长,并与诸多快递及航空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所以渠道稳定。那么超长超重货选择国际货代有哪些优点呢?第一价目透明,节约运费。对于超长超重物品的国际运输来说,运费价格普遍过高,根据情况不同还可能会收取附加费用,但是选择国际货代可以大大的节约运输费用,因为安全透明的国际货代公司均为明码标价,透明的报价体系使雇主降低运输成本。第二全程跟踪通常国际货代公司会为雇主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尤其对于加长加重货物而言相对价值量较大,实时了解运输动态信息可以使雇主更加放心,此种人性化的查询服务不会收取雇主费用。第三时效高专业的国际货代公司的资质要求较高,而且国家监管体系极为严格,所以国际货代公司需要整合多方资源,通过建立全方位的保障体系,使货物运输更加安全和高效,与普通运输相比,寻找专业的货代公司可以大大提高运输效率。第四 丢件率极低加长加重等高价值货物选择国际货代性价比更高,因为与国际快递相比,它的丢件率极低,更加安全省心。而且通过大数据可知,专业的国际货代公司在国内外扣关的概率同样较低,可以使货物尽快通关运往目的地。通过以上介绍可知:对于超长超重货物而言更应选择国际货代,货代公司的服务范围较广,出口业务涉及东南亚、日本、中东印巴、欧洲美加、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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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670号

发布日期: 2016-12-18
浏览次数: 212


【法规类型】其他部门规章 【内容类别】案件稽查类
【文  号】国务院令第670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6-6-19 【生效日期】2016-10-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0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6年6月19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海关根据稽查工作需要,可以向有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等收集特定商品、行业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信息。收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海关应当予以保密。”

三、将第六条改为第七条,并将第一款中的“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修改为“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将第二款中的“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保管3年”修改为“应当在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保管”。

四、将第七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

五、删去第八条。

六、将第九条修改为:“海关应当按照海关监管的要求,根据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进出口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以及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海关稽查重点。”

七、将第十条修改为:“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在实施稽查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稽查人。在被稽查人有重大违法嫌疑,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进出口货物可能被转移、隐匿、毁弃等紧急情况下,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稽查。”

八、将第十四条中的“经海关关长批准”修改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九、将第十五条修改为:“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有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采取该项措施时,不得妨碍被稽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海关对有关情况查明或者取证后,应当立即解除对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的查封、扣押。”

十、将第十六条中的“经海关关长批准”修改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将“封存”修改为“查封、扣押”。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海关进行稽查时,可以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机构就相关问题作出专业结论。

“被稽查人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可以作为海关稽查的参考依据。”

十二、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海关稽查组实施稽查后,应当向海关报送稽查报告。稽查报告认定被稽查人涉嫌违法的,在报送海关前应当就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十三、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海关应当在稽查结论中说明作出结论的理由,并告知被稽查人的权利。”

十四、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并将其中的“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修改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十五、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被稽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二)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

十六、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编制或者保管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删去第三十二条。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编制账簿,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的,依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一)在第一条中的“制定本条例”前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

(二)将第三条、第五条中的“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修改为“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删去第三条第六项中的“从事”。

(三)将第十九条中的“或其指定的代表”修改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

(四)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五条,并将其中的“封存”修改为“查封、扣押”。

(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并将其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本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1997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9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6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海关稽查制度,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 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六)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单位。

第四条 海关根据稽查工作需要,可以向有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等收集特定商品、行业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信息。收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海关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 海关和海关工作人员执行海关稽查职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被稽查人的商业秘密,不得侵犯被稽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 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所设置、编制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业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 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应当在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保管。

第八条 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九条 海关应当按照海关监管的要求,根据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进出口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以及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海关稽查重点。

第十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在实施稽查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稽查人。在被稽查人有重大违法嫌疑,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进出口货物可能被转移、隐匿、毁弃等紧急情况下,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稽查。

第十一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组成稽查组。稽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二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海关工作人员应当出示海关稽查证。

海关稽查证,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发。

第十三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海关工作人员与被稽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二)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三)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四)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第十五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有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采取该项措施时,不得妨碍被稽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海关对有关情况查明或者取证后,应当立即解除对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的查封、扣押。

第十六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的进出口货物有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嫌疑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有关进出口货物。

第十七条 被稽查人应当配合海关稽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 被稽查人应当接受海关稽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瞒。

被稽查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向海关提供记账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海关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或者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时,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清点账簿、打开货物存放场所、搬移货物或者开启货物包装。

第二十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与被稽查人有财务往来或者其他商务往来的企业、单位应当向海关如实反映被稽查人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可以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机构就相关问题作出专业结论。

被稽查人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可以作为海关稽查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二条 海关稽查组实施稽查后,应当向海关报送稽查报告。稽查报告认定被稽查人涉嫌违法的,在报送海关前应当就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第二十三条 海关应当自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

海关应当在稽查结论中说明作出结论的理由,并告知被稽查人的权利。

第四章 海关稽查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经海关稽查,发现关税或者其他进口环节的税收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被稽查人补征;因被稽查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征。

被稽查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依照海关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经海关稽查排除违法嫌疑的,海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经海关稽查认定违法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经海关稽查,认定被稽查人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有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海关通过稽查决定补征或者追征的税款、没收的走私货物和违法所得以及收缴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九条 被稽查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依照海关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被稽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二)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 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编制或者保管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编制账簿,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的,依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海关工作人员在稽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被稽查人的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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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美国的贸易逆差是一个美国自身的宏观经济现象以及美国与外部世界经济关系的反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 屠新泉  4月11日,《华尔街日报》刊发了马云的署名文章《贸易战:扼杀就业、机会和希望》。马云以致力于全球普惠贸易发展的企业家视角认为,“中国是收入的顺差,美国是利润的顺差;贸易逆差是一个错误问题,而贸易战是根本错误的手段”。其实美对华贸易逆差根本上是美宏观经济失衡的表现,而特朗普总统以此为由挑起贸易战,更是玩弄政客伎俩,通过寻找外部替罪羊来转移国内选民对政府无能的不满。  首先,美国的贸易逆差是一个美国自身的宏观经济现象以及美国与外部世界经济关系的反映。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使得美国拥有独一无二的优势,通过透支美元的国际信用,美国就可以低廉价格获得全世界的商品。这使得美国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储蓄意愿大大降低,养成了高债务、高融资的恶习。当前美国净储蓄率仅2%左右,60%以上...
2024 - 09 - 30
在全球化贸易的大背景下,酒类进口报关成为了酒类贸易领域的一个关键环节。随着人们对各种国际高品质酒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掌握进口酒类报关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变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涉及到法规遵守,还涵盖了成本控制和市场准入等多个方面,对于从事酒类进口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一、酒类进口市场概况全球酒类市场正在经历快速的变化和增长。随着消费者口味的多样化和对高品质酒类的追求,进口酒品已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经典的法国葡萄酒到独特的日本清酒,国际酒品的多样性为消费者提供了丰富选择。这种趋势促使了进口酒类报关服务的需求增加,为报关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二、报关流程进口酒类报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详细的文件准备。首先,需要对进口的酒类进行准确的分类,并据此确定相应的关税和税率。其次,必须准备全套进口文件,包括原产地证明、健康证书等。接着,与海关进行沟通,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2024 - 09 - 29
当涉及国际贸易时,进出口外贸代理公司的作用至关重要。这些机构充当着国际商业的桥梁,为企业顺利进行跨国贸易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持。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进出口外贸代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选择一家适合企业的代理公司。一、进出口外贸代理的角色进出口外贸代理能够处理国际贸易中的一系列复杂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报关和报检:代理公司协助企业完成海关报关和报检手续,确保货物合规进出境,遵守国际贸易法规。文件准备:代理公司处理所有与贸易相关的文件工作,包括合同、发票、提单等,以确保文件完整且符合法规。运输和物流:代理公司协调货物的运输、仓储和分发,确保货物按时到达目的地,减少延误。关税和税务:代理公司帮助企业合理减少关税负担,确保合规的税务处理。市场洞察力:代理公司提供市场洞察力,帮助企业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竞争情况和潜在机会。风险管理:代理公司帮助企业识别和降低贸易风险,包括货物损失、付款问题等。二...
2024 - 09 - 29
导读: 一是加强宣传,有效发挥自贸协定政策红利。深入开展“自贸区优惠政策进万企”活动,先后组织中韩自贸协定货物贸易解读、优惠原产地政策宣讲、自贸区政策专题培训班、中韩AEO互认等30余场培训活动,解读中韩FTA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及适用等方面的政策,帮助企业掌握中韩自贸协定关税优惠及原产地政策,增强自贸区政策利用意识和原产地证申报意识。  一是加强宣传,有效发挥自贸协定政策红利。深入开展“自贸区优惠政策进万企”活动,先后组织中韩自贸协定货物贸易解读、优惠原产地政策宣讲、自贸区政策专题培训班、中韩AEO互认等30余场培训活动,解读中韩FTA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及适用等方面的政策,帮助企业掌握中韩自贸协定关税优惠及原产地政策,增强自贸区政策利用意识和原产地证申报意识。搭建自贸协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自贸协定实施”的公共服务机制,促进自贸协定利用率实现新提升。二是加强改革,提升原产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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