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福建省福州港口局到罗源湾港区南北两岸就港口码头生产及建设过程环保措施进行指导、督查。
督查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和环保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按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各运行码头企业单位进一步优化港口运营管理,全面梳理辖区干散货码头粉尘作业情况、存在问题、开展粉尘防治检查,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管理,控制粉尘污染。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做好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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